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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海盐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返回公招列表 >>

2024-04-17
因工作需要,并报请县有关部门核准,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0名,由县卫生健康局统招统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户籍以2024年4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为高考(中考)入学时户口所在地。
2.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成人教育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报考。
3.专设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具有海盐县户口(以2024年4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三级、四级残疾人(排除进行性疾病)。
4.我县本系统岗位合同制人员不得报考。
在2022年以来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27日-2006年4月27日期间出生)。
4.2024年应届毕业的,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社会生学历证书需于2024年4月27日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护理岗位、临床检验士岗位为1.5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报考挂号收费员、消控、工程师、驾驶员岗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10日工作时间,领取地点:县公共卫生中心八楼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八楼805办公室)。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报考挂号收费员、消控、工程师、驾驶员岗位都为面试对象)。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岗位,入围面试对象按1:1.5确定。
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实施两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工作时间,领取地点:县公共卫生中心八楼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八楼805办公室)。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不需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不参加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
5.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门户网站、海盐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6.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7.应聘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至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一天(08:30—16: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海盐县公共卫生中心(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一楼102会议室。
3.报名手续:
请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2),认真如实填写后粘贴照片。
考生按所报考职位的要求,持相关材料[报名表、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按生源地报考的,还须提供能证明生源地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有迁移记录的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或高中、初中毕业证书)。
以上所需材料均一式一份。
特别提醒:1.凡《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考生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考生以上材料外,还需代报人员登记表、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能下载打印报名表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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